我校博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基本信息 | 层次 | 博士 |
类别 | 学术学位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 |
主建学院 | 金沙检测线路js95 |
共建学院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与生态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
学科专业 | 学科门类 | 工学 |
专业代码 | 0817 |
专业名称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英文名称 | Chemical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
适用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 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工业催化081705,应用微生物学0817Z1,制药工程0817Z2,工业工程0817Z3 |
制定标准 | 按照一级学科修订 |
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型:学术型 学位层次:博士 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0817 授 工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化学工程与技术等相关学科领域发展与现代化工经济建设的国际化工高端人才。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以下素质:
1.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学术品德;具有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和献身于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
2.系统、深入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形成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体系结构和科学理性的创新思维方法;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对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全面了解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发展动向;对现有知识体系做出独创性贡献。
3.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个人修养,身心健康。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是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湖北省重点学科之优势学科;设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建有“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型反应器与绿色化学工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湖北省创新协同中心。主要研究方向有:
1.化学产品工程
2.化工过程工程
3.生态化工
4.生物化工
5.制药工程
三、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以培养其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性工作的能力,并遵循下列原则:
1.政治理论学习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导师应关心博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修养,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同时注意发挥导师组的协调互补作用;
3.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
4.采取系统、前沿的理论学习与广泛的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以自学为主,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特别优秀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如需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需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一次申请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延长期内的博士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资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含休学)。
2.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需经审核、批准方可酌情延长。一次申请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最长不超过8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0学分的最低学分要求,所有课程统一按16学时为1学分。学分分配如下:
1.公共必修课:6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博士综合英语2学分、博士学术英语2学分。
2. 学科基础课:不低于4学分
化学工程与技术前沿2学分、高等化工热力学2学分、高等物理化学2学分、计算化学与应用2学分、化工系统工程2学分
3. 学科方向课:不低于2学分
功能高分子材料2学分、C1化学与化工2学分、资源化工与技术2学分、催化新材料2学分、新药研究与开发2学分
4. 非学位选修课
工程伦理1学分、有机功能材料2学分、纳米材料2学分、生物制药工程2学分、能源转化工程2学分、现代生物技术2学分。
5. 公共选修课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2学分。
6. 公共基础课
现代计算方法2学分、高等矩阵分析2学分。
六、培养环节
序号 | 环节名称 | 安排及要求 | 学分 | 实施方式及考核标准 | 时间节点 |
1 | 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 | 根据教研厅〔2019〕1号文件要求开设关于“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的必修课程(6学时,不计学分)。 | 0 | 研究生在入学初需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讲座。 | 新生教育环节 |
2 | 论文选题 | 完成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学术活动,确定研究方向,按导师要求开展文献查阅和综述撰写。 | 2 | 研究生在博士二年级上学期需参加开题报告,同时递交开题报告纸质材料。 | 3-4学期 |
3 | 学术活动(含创新创业实践) | 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开展,学术活动总学分数为2,完成规定的一半学术活动工作可取得1个学分。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应取得1个学术活动学分,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取得剩下的1个学术活动学分。 | 2 | 研究生至少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次并在会上做口头报告。 | 2-5学期 |
4 | 实践锻炼 | 按导师要求和指导开展助研、助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工作活动,完成实践报告。 | ≥2 | 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公开在学校学院的学术论坛做学术报告至少1次。 | 3-5学期 |
5 | 中期考核 | 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通过半年至十个月后开展。研究生进行自查,撰写总结报告,导师和学院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具体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和备案。中期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院考核小组要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 1 | 研究生需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论文中期考核并撰写总结报告。 | 第5学期 |
6 | 预答辩 | 学位论文送审前,研究生应参加预答辩。预答辩采用与正式答辩相同的程序,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给出预答辩结论。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至少于1个月以后重新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合格方可提出论文评阅与答辩的申请。 | 0 |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需参加预答辩。 | 论文送审前不少于3个月 |
七、学位论文
1.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内容及要求按校研究生院的有关各项规定严格执行。
2.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和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应在化学工程与技术或相关领域做出对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或重大实用价值的课题,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其内容和写作水平应能反映出博士研究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 博士学位论文要选题新颖,概念清楚,论据充分;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有科学依据,理论推导正确,计算结果无误,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分析严谨;对结论应做理论上的阐述,引用他人的材料要引证原著。论文应有创新性成果,要求表达简练、通顺,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性强,图表规范。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排版、装订等要求)按照校研究生院《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印制规范》的规定执行。
4. 博士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必须严格恪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丑恶行为。违规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申请答辩和学位评定资格并按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已通过的答辩一律宣告无效,已授的博士学位一律予以撤消。
5.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发表与本学科和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按照《我校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生在获得学位前,必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需满足下述条款中的任意一条:
(1)在我校学术期刊分级名录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至少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外文期刊上且被SCI收录。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等同于发表1篇A类学术论文,专利等同论文仅限1项。
(2)在国际英文学术刊物至少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且被SCI检索,或在国际英文学术刊物至少发表(或录用)SCI检索论文1篇,且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排名为前3名。
(3)在我校学术期刊分级名录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至少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发表在中科院SCI杂志分区前二区期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