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基本信息 | 层次 | 硕士 |
类别 | 专业学位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 |
主建学院 | 金沙检测线路js95 |
共建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类别领域 | 学位类别代码 | 0856 |
学位类别名称 | 材料与化工 |
授权领域代码 | 08 |
授权领域名称 | 工程 |
英文名称 | Materials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
制定标准 | 按照专业类别修订 |
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 学位层次: 硕士 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 08 授工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化工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的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化学工程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专业学位硕士获得者应具有国际视野,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掌握坚实的材料与化工专业基础理论和宽广的材料与化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职业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主要成果和发展方向,能够承担化工、材料、纺织、医药、环境等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设计、生产管理工作。
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及撰写论文摘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个人修养,身心健康。
二、 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学科简介:
我校“材料与化工”类别工程硕士学位点,在原 “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点基础上发展形成。2008年我校获批“材料与化工”类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9年开始培养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2010年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本学科被湖北省评为本领域的唯一优势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B+,名列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学科第一且唯一;我校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都已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
主要研究方向:
1. 能源与矿产资源高效转化利用
2. 化学产品工程与化工新材料
3. 新型反应器和化工过程强化
4. 化工过程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5. 新能源材料与高分子功能材料
6. 新型无机功能材料及薄膜材料
7. 膜材料与膜分离技术
三、 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为加强学生科学素质和工程能力的培养,在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研究阶段应穿插完成科研与实践环节等工作。
1.课程学习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一般情况下应在第一学年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选全部学分,于第四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并完成实践环节。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学校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学校或企业开展。
2.导师指导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学生培养采用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双导师制,其中一位为本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另一位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以加强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
四、 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的学制为3年,培养年限为3-5年,课程学习成绩有效期为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一次申请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延长期内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资助。
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符合毕业的条件,经本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可提前答辩,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
五、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3学分,一般在入学后的前5个学习单元内完成,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28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专业实践作为必修环节占6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分分配如下:
1.全校公共课:其中公共必修课(政治人文类等课程)8学分、公共基础课(工程伦理)1学分、公共基础课(数学类课程)2-5学分。
2.学位基础课:专业学科基础课程,两门必选课程4学分,其他学位基础课程2-6学分,总学分6-10。
3.专业方向课:学科专业方向特色课程,8-13学分。
4.非学位选修课:选修计算机、技术经济类等课程,全部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8。
5.必修环节:开题报告和学术活动各占2学分、中期检查1学分。专业实践(工程类)6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课程设置如下:
课程 类别 | 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授课方式 | 考核 方式 | 分组说明 |
公共必修课 | 000000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必修4门, 8学分 |
0000008/ 0000009 | 自然辩证法(理工)/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类) | 16 | 1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0000010 | 综合英语 | 48 | 3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0000014 | 中华文化交流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公共基础课 | 0000025 | 工程伦理 | 16 | 1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必修,1学分 |
0000016 | 矩阵论 | 48 | 3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选修1-2门,2-5学分 |
0000017 | 高等概率统计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0000018 | 计算方法 | 48 | 3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0000032 | 随机过程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0000020 | 最优化方法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学位基础课 | 4085601 | 高等化学反应工程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必选,2学分 |
4085602 | 化工过程设计(全英文课程)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必选,2学分 |
4085603 | 高等化工热力学(全英文课程)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选1-3门,2-6学分 |
4085604 | 传递过程原理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05 | 高等化工工艺学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06 | 高等分离工程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07 | 现代化工系统工程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08 | 催化研究方法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11 | 材料结构与性能 | 54 | 3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12 | 材料近代研究方法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13 | 晶体学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752 | 现代仪器分析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754 | 科技文献检索 | 16 | 1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766 | 材料合成与制备技术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767 | 工业等离子体原理与应用 | 48 | 3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专业方向课 | 4085614 | 学科前沿讲座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选修4-6门,8-13学分 |
4085615 | 化工过程分析与模拟(案例教学)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16 | 化工数据处理原理与方法(案例教学)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17 | 现代涂料制备技术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18 | 精细化工与配方设计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19 | 催化剂制备原理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0 | 新型陶瓷材料学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1 | 高分子材料设计与应用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2 | 吸附剂制备及应用(全英文课程)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3 | 膜分离技术基本原理(案例教学)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4 | 微观反应动力学理论概述 | 16 | 1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5 | 计算机分子模拟(全英文课程)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6 | 功能多孔材料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7 | 聚合物反应性加工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28 | 光催化概论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非学位选修课 | 0000021 | 知识产权 | 16 | 1 | 1 | 面授讲课 | 考查 | 选修2-5门;可全校任选(跨学院选修不少于1门)。全部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8。 |
000002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查 |
0000024 | 技术经济学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629 | 等离子体化学与工艺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630 | 固体发光材料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31 | 有机电子学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32 | 新型含能材料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633 | 有机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634 | 碳纳米材料的制备、表征与应用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635 | 聚合物分子设计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636 | 聚合方法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637 | 无机合成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38 | 生物及医用高分子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4085639 | 研究生创新课程 | 16 | 1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768 | 材料的表面与界面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查 |
4085769 | 腐蚀与防护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查 |
六、 培养环节
专业学位主要环节内容及要求 (≥11个学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要突出专业实践性质,体现专业化培养。
序号 | 环节名称 | 安排及要求 | 学分 | 实施方式及考核标准 | 时间节点 |
1 | 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 | 根据教研厅〔2019〕1号文件要求开设关于“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的必修课程(6学时,不计学分)。 | 0 | 由学院组织实施 | 每年9月新生开学第一周入学教育集中组织 |
2 |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 根据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
| 由导师负责实施 | 入学1周内 |
3 | 文献综述 | 完成一定数量的经典必读书目及重要专业学术期刊阅读,经导师考核,具备文献综述写作能力。 |
| 由导师组织实施与考核 | 第3学期 |
4 | 开题报告 | 第2学期起,按《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开题报告写作规范》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开题前须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系统备案公示。 |
| 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按要求填写论文选题报告表,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开题答辩。 | 第3学期 |
5 | 学术活动(含创新创业实践) | 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开展,学术活动总学分数为2,完成规定的一半学术活动工作可取得1个学分。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应取得1个学术活动学分,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取得剩下的1个学术活动学分。 | 2 |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6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并至少做2次以上的公开学术报告或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学科领域的国际学术会议或者国际访学或作为团队负责人参加创新创业竞赛一次(在职硕士生除外)。 | 2-5学期 |
6 | 专业实践 | 按国家学位标准或指导性方案文件开展专业实践和工作实习等实际应用方面教学工作,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 6 |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详细工作说明: 1、时间安排 自第3学期开始,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2、职业导向 培养创新型、创业型和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的认知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践要点 专业实践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 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专业实践要求,体现专业化培养。与材料与化工专业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涵盖面向生产实际的过程设计、技术改造、操作优化、产品开发等内容。 4、任务计划和工作量要求 专业实践需撰写实习申请 (实习计划和经费预算)和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进行评阅审查。实践总结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结合理论知识以及专业实践心得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总结。系统阐述学生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对具体材料的过程设计、技术改造、操作优化、产品开发等各方面的实践心得。总结由导师进行评阅,并结合学生在实践中的表现进行全面审查。 5、考核标准和实施方式 实施方式:专业实践包括企业实习及企业科研活动,也可以采取直接参与导师工程应用型课题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在企业或校企联合专业实践基地完成。 考核标准:专业实践考核由实践单位专家或负责人进行考核,实践环节考核通过,获得6学分。如果不通过,将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6、过程检查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针对具体的生产过程,紧密围绕化学工程专业培养目标的各方面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由指导教师对过程设计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7、其它必要说明 实践环节考核通过,获得6学分。如果不通过,将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 3-5学期 |
7 | 中期考核 | 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通过半年至十个月后开展。研究生进行自查,撰写总结报告,导师和学院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具体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和备案。中期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院考核小组要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 1 |
| 第5学期 |
其中,专业实践满足:
1.实践目标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实践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专业实践要求,体现专业化培养。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环节原则上集中在第三学期开始,具体的完成方式和实践地点由导师决定。专业实践包括企业实习及企业科研活动,也可以采取直接参与导师工程应用型课题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需撰写实习申请 (实习计划和经费预算)和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进行评阅审查。
专业实践旨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进一步推进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有利于培养创新型、创业型和应用型人才,能够大大提升研究生的认知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的具体内容应该与化学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涵盖面向生产实际的过程设计、技术改造、操作优化、产品开发等内容。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运用专业知识完成面向生产实际的过程设计、技术改造、操作优化、产品开发等内容的具体工程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完成后需提交设计报告,同时在企业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待企业实践结束后与总结一并上交。
企业实践可以在企业或校企联合专业实践基地完成。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针对具体的生产过程,紧密围绕化学工程专业培养目标的各方面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由指导教师对过程设计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实践总结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结合理论知识以及专业实践心得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总结。系统阐述学生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对具体材料的过程设计、技术改造、操作优化、产品开发等各方面的实践心得。总结由导师进行评阅,并结合学生在实践中的表现进行全面审查。
3.考核方式
专业实践考核由实践单位专家或负责人进行考核,实践环节考核通过,获得6学分。如果不通过,将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七、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培养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修满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及各项必修环节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且论文通过专家评审后,按照《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申请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