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我校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校党[2009]48 号)规定,下列 160 位同志经个人申请,组织推 优和考察,拟定为我院第 60 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请广大群众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人员的现实表现予以评议。
若发现有不符合党员标准或不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请于2017年10月17日前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
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方式:027-87992010
中共金沙检测线路js95委员会
2017 年 10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