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铁林、易群
副组长:周丹
成 员:龙思会、金放、古双喜、刘根炎、吴华东、熊芸
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复试工作督察组
组 长:周丹
成 员:谌伟民、李哲伦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组
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龙思会
成 员:孙向丽、冯婧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影印件以及复试费缴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真伪。
5.复试保密工作组
组 长:龙思会
成 员:周勇
职责:负责复试保密工作。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形式:2024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
2.复试时间:2023年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
1. 外国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通过对话方式考核。
2. 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
3. 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4. 加试
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1.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原则上按外国语能力占20%、专业素养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面试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24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
2.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3.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着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申诉方式
举报电子信箱:7725228@qq.com
电话号码:18207191288
受理部门:金沙检测线路js95周老师
通讯地址:金沙检测线路js95
其他复试相关事项会及时发布在学院主页上,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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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30日